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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宣!今天起,全椒的饭店可以恢复堂食啦!!

    信息发布者:李锋93046439
    2020-03-14 15:37:33   转载

    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实行服务型行业公共场所开业运营负面清单制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皖疫控办〔2020〕188 号)精神,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,经研究,现就我县餐饮业复工复产,有序恢复堂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    1
    恢复时间


    2020年3月14日0时起,我县符合条件的餐饮业经营主体可以有序恢复堂食营业,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恢复营业。


    2
    基本条件


    (一)恢复经营的餐饮单位,具有合法经营资格

    (二)严格执行商务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《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(暂行)》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的要求。

    (三)餐饮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其法人代表(负责人)全面负责,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,要做到通风、消毒、测量体温、佩戴口罩、确定防控责任人等“五个到位”。

    3
    用餐管理


    (一)开业前,需准备充足的口罩、酒精、消毒液、洗手液、测温仪(枪)等防护物资,必须对店堂、设备、餐具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并标识。应对所有的原辅材料进行全面清理,保证新鲜卫生。 


    (二)从业人员须持有绿色“安康码”,上班、下班前测量体温,发现有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工,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。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,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。员工制备餐食前、加工生食或熟食后、餐前便后、接触废物后,必须用皂液和流动水洗手


    (三)加强食材采购管理,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,确保各类食材和食品安全、来源可溯。全面禁止购买、屠宰、储存、加工、烹饪野生动物,严禁采购、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。


    (四)餐具、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,使用前必须洗净、消毒且不得提前摆放


    (五)做好店堂内设备设施的消毒清洁,保持室内通风,定期开门、开窗,不得使用中央空调。增加对顾客接触多的地方(如走廊、电梯、扶手、洗手间等)的消毒频次。配备消毒洗手液、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,引导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每桌顾客用餐完毕清理后,应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


    (六)顾客应出示绿色“安康码”,未申请“安康码”、未携带智能手机的消费者应配合做好实名登记和轨迹查询工作。进入餐饮单位要测体温,佩戴口罩。除就餐时间外,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;未测体温、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餐饮单位。


    (七)餐饮单位安排专人引导,合理安排进店人员间距,控制场所内人流密度。大堂减少桌椅摆放,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%,餐桌间距不小于 1 米;大堂条桌顾客同向相坐大堂圆桌顾客隔位相坐,面对面距离不少于 1 米;包间(包厢)只开一桌,顾客隔位相坐,面对面距离不少于 1 米;不得拼桌,每桌人数不超过 10 人


    (八)用餐人员要文明就餐,提倡分餐、使用公筷公勺,给予每桌客人双筷勺或公筷公勺,防止交叉污染


    (九)每桌至少登记一名用餐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


    (十)继续暂停各类易引发人群聚集的婚宴、生日宴、丧宴等集体聚餐(宴席)活动。


    4
    工作要求


   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。县商务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餐饮行业管理责任,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,县卫健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;县公安部门积极配合,提供执法保障;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、密切配合,形成联动机制,共同保障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。
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全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       2020年3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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